玫瑰骨朵_难得情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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玫瑰骨朵

  袁城夺取大权之后,生活陡然忙碌起来。刚刚改朝换代,人事浮动很大,当地政府都明里暗里的触探了好几次,很多人都关心袁城上台之后,袁家军火政策和老爷子当政的时期相比,会有哪些不同。

  袁城今年刚满三十。但是他的心计手段,跟老爷子六十岁相比几乎没什么差别。他一生在这个行当上作出了很多翻天覆地的变革,但是他刚刚即位的时候,却没有丝毫动作,给人感觉就像是换了一个老爷子上台,一切事物照常进行,十分安稳,波澜不惊。

  这个男人给人一种可以麻痹大意的错觉,但是如果你真的对他放松了警惕,他就会瞅准机会,一击得手,把你的势力一网打尽,全部吞进袁家狰狞的嘴巴里。他的手段像闪电一样快,你都来不及反应过来,就已经被他握在了掌心。

  袁城是个极有行动力但是也极其能忍的男人。这个品质在他所有的后代身上都不大明显,唯独朗白完整而忠实的继承了父亲的这个个性。

  如果朗白的出身不那么差,哪怕他只是个普通人家女儿的孩子,他都会被袁城更加重视一些。

  袁城十岁的大儿子袁骓被他外公家的人从台湾护送回来了。

  袁骓不如那个死掉的二弟那样聪慧讨喜,但是年纪小小,非常懂事,就像个小男子汉一样。

  他到香港大宅他父亲的书房去请安,路上看见一个漂亮的小孩坐在抄手游廊上,穿一件大大的棉白T-恤,显得皮肤越发白,头发越发黑。他默默的看着开满了荷花的池塘,侧影弱小单薄,让人觉得极其孤单。

  才刚十岁大的袁骓非常好奇,偷偷问保姆:“这个妹妹是谁?”

  保姆撇撇嘴,充满不屑:“大少爷别问这个,这小子的妈可不是什么好东西,跟你没法儿比的。”

  袁骓更好奇了。

  保姆把他送到书房,袁城给他的大儿子留了半个小时见面时间,因为当父亲的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忙,而且男孩子没必要太黏着父母,有老师保姆一干人伺候他就行了。

  袁城问袁骓的功课,最近看了什么书,身体怎么样,老师都教了些什么。半个小时很快过去,袁骓终于忍不住,偷偷跟父亲打听:“爸爸!外边走廊上的小妹妹是什么人呀?您知道吗?”

  妹妹?袁城愣了一下,“……那是你弟弟。”

  袁骓凶猛的好奇心简直压倒一切。他身边的小伙伴都是袁家下属的儿子,一个个调皮捣蛋满地打滚,在他心里只有柔弱的女孩子才会长得那样可爱,才会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着看水,看花,一看看半天。

  袁城漫不经心的教育大儿子:“你这个弟弟比较弱,你们是一家人,做哥哥的以后要好好照顾他,要知道去保护他。”

  强大的责任感从袁骓幼小的心脏里喷涌而出,就跟喷泉似的,“是,父亲!我知道了!”

  袁骓从父亲的书房里出来,特地扭头往荷塘边望去。那个长得比妹妹还可爱的弟弟仍然坐在栏杆上,孤孤单单,格外荏弱。

  袁骓张开嘴,想叫他一声,问问他在干什么。

  但是他话还没出口,朗白突然侧过头,冷冷淡淡的看了他一眼。

  朗白的眼睛有点上挑,眼底水光粼粼,隔了这么远望过来,就那凌空一瞥,竟然给人一种格外冷漠、甚至不寒而栗的感觉。

  袁骓毕竟年纪还小,他打了个寒战,模模糊糊的觉得这个弟弟似乎对自己并不是那么友好。

  那个眼神里似乎充满了隔阂,甚至还有一丝怨恨。

  ……为什么他不喜欢我呢?袁骓迷惑不解的想。我明明,是很喜欢他的呀。

  朗白从栏杆上跳下来,从书房外的茶水间里倒了一杯普洱茶,十分当心的捧在手里,小心翼翼的走进书房。

  袁城接过茶杯,夸奖一句:“乖。”

  朗白点点头,乖巧温顺的坐到父亲书桌边的小榻上。

  朗白不像袁骓,袁骓有身份有名分,未来的太子爷,一大家人把他当小祖宗,就算袁城一个字都不过问,也有人上赶着伺候他。朗白什么都没有,连袁姓都没给他,除了袁城家里没人把他当一回事。

  袁城曾经叫他搬到他自己的屋子去住,那是袁家大院后边一个单独的院子。朗白没哭没闹,自己收拾收拾搬过去了,结果搬过去的当天,那屋里的佣人就跑了一半——全都跑去奉承刚刚回港的太子爷去了。

  剩下来的几个佣人,中午吃饭的时候问他:“白少,中午想吃什么呀?”

  朗白沉默一会儿,也不知道他想了什么,然后淡淡的说:“我不饿,你们自便。”

  底下佣人当然能省事就省事,人家少爷自己都说不饿了,也就没人再关心他要不要吃东西。几个人立刻一哄而散,有的出去逛,有的凑一桌打牌。

  结果那天下午,恰好袁城过来看小儿子。

  他进屋一看,冷锅冷灶,朗白这么小一孩子,孤零零坐在房间里看书,连口水都没得喝!

  袁城问他吃过没有,他摇摇头。

  问他佣人去哪儿了,他又摇摇头。

  袁城暴怒:“人都死哪儿去了?!这么小一孩子整整一天没吃没喝,他们想活活弄死他吗?”

  朗白一下子哭出来:“爸爸不要生气,姆姆他们去看哥哥了,我肚子饿,就没有跟他们去。”

  他不这么说还好,这么一说,袁城几乎立刻就要让人把那些佣人拎过来活活捏死。

  这样的百年黑道家族里,什么人是要讨好的什么人是可以不用理会的,那些佣人看得门儿清。如果不是袁城还挺挂念这个年幼的小儿子,可能朗白被活活折腾死了他都一点不知道。

  朗白对袁城来说,是有那么一点不同的。毕竟他这么小,娇嫩柔软,比养女儿还要更脆弱。

  袁城暴怒之下,把那些保姆全都赶出了袁家。之所以没见血,是因为朗白还小,对小孩子来说见血是不好的事情。

  袁城把朗白带回了自己的大宅,让人在自己的主卧外边收拾了一个小卧室,晚上父子俩睡隔壁。有时候朗白怕黑,就抱着他的小枕头去敲父亲的房门,一边敲一边小声叫:“爸爸!爸爸!”

  有一天晚上袁城正跟他的情妇办事,朗白又敲门,一边敲一边小猫一样啜泣:“爸爸,我做噩梦了!爸爸!爸爸!”

  袁城火气一下子窜上来,“滚回去睡你的觉!”

  朗白是真正的哭了:“我不敢,求求你,爸爸!……”

  袁城几下快速解决,匆匆忙忙打发情妇走人,然后一开房门,朗白只穿着一件单薄睡衣,抱着他的小熊维尼枕头,吓得瑟瑟发抖,脸色都青白了。

  袁城的怒气在触及小儿子泪水粼粼的眼睛时,一下子消弭得无影无踪。朗白猛的扑来抱住父亲的腰,啜泣得连气都喘不上来:“爸爸,我怕,我害怕。”

  “你怕什么?”

  “怕鬼,怕死人,好多好多死人躺在地上。”

  袁城把他拦腰抱起来,重重扔到自己的大床上,“不怕,爸爸在这里。”

  他想去冲个澡再回来,可是朗白拉着他的衣角,打死都不松手:“爸爸不要走,陪我,我听话。”

  袁城从没见过这么黏人的孩子,一口一个爸爸,仿佛自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,他满心满意都是自己,眼里只看见自己,就好像爸爸是他的整个世界。

  袁城心里微微的热起来,脸上却只笑了一下:“你是男孩子啊,怎么这么胆小,以后没有爸爸了怎么办?”

  情妇冲完澡穿上衣服,脚步轻轻的出来告辞。她跟了袁城不少年,却是第一次见到袁城这个年幼而娇惯的小儿子,忍不住伸手去摸朗白的脸:“哎呀,好漂亮!我还以为是个女儿呢。”

  朗白警惕的盯着她,把脸往后微微一缩。

  袁城微笑着把她挥开了,“这孩子你可摸不得。他娇惯着呢。”

  情妇赶紧退开,陪着笑点点头,一刻也不敢耽误的走人了。

  其实朗白这时候已经快满十岁了,很多黑道上的男孩子在这个年纪都早熟得不得了,袁城自己十三四岁的时候就有了第一个女人,还是老爷子送给他的。

  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他才不愿意朗白过早接触到这些事。他始终觉得这个孩子还是太小了,关键是,太干净了。

  简直不像个黑道世家养出来的小公子。

  袁城逐渐统一了南方军火流通渠道,甚至开始自己研发重火力武器。

  这个战略性的发展把袁家产业洗白了一半,但是改革总伴随着鲜血,不把守旧老派的势力清洗干净,就没法让袁家洗白上岸。

  那天下午袁骓去跟他父亲汇报功课,正好朗白也去找袁城,两个人在门口碰上了。袁骓这时候已经是意气风发、翩翩少年,朗白五官身量却还没长开,两个人站在一起一对比,根本不像是只差三四岁的兄弟。

  朗白脸上还是没什么多余表情,淡淡的礼数周到的对袁骓欠了欠身,说:“大哥。”

  袁骓赶紧点头:“啊,是你啊。”

  袁骓心里犯嘀咕,这真的是弟弟不是妹妹吗?会不会是父亲喜欢男孩子所以愣把女儿当儿子养啊?话说回来这小子不是一直在父亲身边长大的吗难道有谁苛待他不成,算算今年也不小了,怎么还是一阵风就能吹跑的样子呢……

  袁骓没嘀咕完,突然只听门里传来“砰!”的一声,随即跟着沉闷的重物倒地的声响。那声音袁骓实在太熟悉了,是枪响!

  朗白也一惊,手上一松,一杯茶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。

  袁城在门里厉声问:“谁在外边?”然后呼的一下,一个保镖猛地打开门。

  袁骓只望门里看了一眼就惊住了。那是他第一次看到父亲杀人,倒在地板上的那个男人他认识,在军火集团里位置还不低。那人胸前开了个血洞,还在汩汩的往外冒着血。

  袁骓玩过枪,但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到死人,还是他父亲刚刚杀死的人。

  他猛地掉过头去,哇的一声吐了。

  袁城的保镖立刻把太子爷往外拉,扶着他坐到沙发里。袁骓全身上下都在发抖,脸色青白,心脏嘣嘣的跳,眼神到处犹疑,哆哆嗦嗦的不敢往门里看。

  他看到朗白站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,扶着门框,眼睛呆呆的盯着门里那具躺在地上的尸体。他就这么看了一会儿,慢慢的喘了口气,放开门框,自己站直了,然后转过头去淡淡的吩咐佣人:“父亲的茶水打了,再去倒一杯来。”

  他说这话的时候,除了脸色有些苍白之外,神情语气竟然无比平稳。然后他似乎看到袁骓,又加了句:“——多倒杯茶来,给我大哥压惊。”

  那个佣人已经骇呆了,半晌一动不动。

  朗白突然厉声喝道:“你傻了吗?还不快去!”

  袁家娇贵怯弱的小少爷从来没这么严厉的说过话,那佣人似乎被吼得一惊,猛地一个激灵:“是……是!少爷!”然后转身就跑,半分钟不到就用一个小茶盘,颤颤巍巍的倒了两碗黄芽来。

  朗白接过茶盘,先端一碗放到袁骓手边的茶几上,又把剩下的一碗端着,稳稳当当的走进那扇门,走过那具尚且温热的尸体,来到袁城面前。

  袁城似乎是有些惊讶,又饶有兴味的注视着他漂亮的小儿子。朗白把茶碗端给他,指尖因为用力过大而略微变色,但是手指很稳,没有一丝颤抖。

  满地都是血。他站在血中,白衬衣,黑裤子,皮肤越发的白,就像个冰雪堆砌出来的小小的美人。

  袁城突然觉得,自己这个儿子实在是很有意思。

  他以为他的小儿子是娇贵的小白花骨朵,得放在温室里精心照顾,养着哄着。谁知道这个骨朵某天绽开了一丁点,里边竟然是血红带刺的玫瑰。

  实在是出乎袁城的意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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