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 刑律_太平长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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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刑律

  苏岑当晚便把书带回了苏宅,晚饭都没顾上吃,穿着一身灰扑扑的衣衫埋头进了书房。

  白日里张君那急着出手的态度也是情理之中,现在这书就好比烫手山芋,书在哪灾祸便紧随其后,他得在放火那人得知他把书救出来之前把书看完了。

  封皮早已烧尽,扉页烧了一半,陈光禄提的几个字犹在:持心如衡,以理为平。

  苏岑不由心绪激荡,简简单单八个字,足以做为天下刑官判案量刑之准则,然而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?官场练达,人情世故,左右逢源,要做到心衡理平,问心无愧,谈何容易?

  想着自己衣尘仆仆,竟要以如此面容面对这盛世绝学,苏岑心虚地搓了搓手,道一声得罪了,这才启了书。

  一盏烛灯,半纸残卷,伴着夏夜虫鸣,点滴已至天明。

  苏岑合上书时天光刚刚翕亮,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颈,刚起身,门缝里悄悄探了个头进来。

  “苏哥哥,看完了?”曲伶儿端着一盅参汤进来,把汤放在桌上,对苏岑道:“饿坏了吧,先喝盅汤。”

  苏岑这才感觉到饥肠辘辘,一碗参汤下肚身上才活络起来,看了一眼曲伶儿,又看了一眼天色,惊道:“你们也一宿没睡?”

  “哪能啊,”曲伶儿嘻嘻一笑,末了才道:“是阿福,担心你半夜饿了没东西吃,守着这汤守了一夜,我是刚刚才把他替下,把他赶回房里睡觉去了。”

  苏岑看着尚带温热的碗,半晌只能道一句:“多谢。”

  “可有什么发现?”曲伶儿凑上来。

  “嗯,”苏岑拿起一册书,翻到某一页递上去,“《陈氏刑律》不同于卷宗,因常作为援例使用,所以编写时都是按事件编排的,而非时间,所以找的时候费了一番功夫。我按照大理寺卷宗将书中事例都重新进行了编排,这才找到当年被隐藏的案子。”

  曲伶儿对着书瞪了半天,“苏哥哥,我看不懂,”又对着苏岑瞪了半天,“我也听不懂。”

  苏岑轻轻叹了口气,“听说过陆家庄吗?”

  “陆家庄?”曲伶儿想了想,摇摇头,“没听说。”

  “案子发生在永隆二十二年夏,死了一个死刑犯。”

  “死刑犯死了有什么好稀奇的?”

  “但是当时是新帝登基,大赦天下。那个死刑犯名叫陆小六,是定安侯府的一名奴仆,永隆二十一年冬因酒后失手把候府的小侯爷推到荷花塘里淹死了,被候府的人打断了一条腿扭送到大理寺,判了死刑,原定于来年秋后处斩,不曾想正碰上新帝继位,捡了一条命。后被遣返原籍,也就是陆家庄。”

  “这人倒是命大,”曲伶儿啧啧两声,又问:“那怎么就又死了呢?”

  “遣返原籍的当天晚上就死了,当时说是这陆小六贼心不改,半夜里喝了酒去调戏猎户家里的女儿,被人活活打死了。”

  “啊?”曲伶儿抽了抽嘴角,“这得是多大的酒瘾?上次喝酒就险些送了性命,竟然还敢喝。”

  愣了一会儿才听出问题来,“这案子有什么奇怪的?”

  “你也发现了吧,”苏岑微微一笑,“就是因为这个案子不奇怪才正是它的奇怪之处。大理寺所办的案子,要么关系皇亲贵族,要么是京中的重案要案,这么一件小地方的小案子为什么会引起当时大理少卿陈大人的关注?”

  “啊,对!”曲伶儿点头称是,“我之前是觉得怪,但说不上来是哪里怪,你这么一说好像确实是有问题。这件案子太小了,而且案情清晰,确实没什么好说的。”

  “还有更怪的,”苏岑接着道:“陈大人接手这个案子后,打死人的那个猎户就到衙门自首了,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还有好些个陆家庄的村民都证实是陆小六调戏猎户女儿在先。后来陈大人亲自开棺验尸,你猜如何?”

  “如何?”

  “棺材是空的。”

  “空的?”曲伶儿抬起头来,“那陆小六的尸体呢?”

  苏岑摇了摇头,“有人说被猎狗叼走了,也有人说陆小六当时就没死,醒了之后又从棺材里爬了出来,更有甚者,说陆小六被山神娘娘招走了,做了伥鬼。”

  曲伶儿眨巴眨巴眼,“什么是伥鬼?”

  “为虎作伥听说过吗?”

  曲伶儿瞪大一双桃花眼摇摇头。

  苏岑用尽平生素养强忍住把人赶出去的冲动,冲着那碗参汤耐心解释道:“传言被老虎咬死的人就会变成伥鬼,得给老虎找到下一个受害者,灵魂才能解脱。村子里有个传说,后山上有一个山神娘娘,专找横死的人来给自己当奴仆,打猎的猎户说后山有时候就能看到无人认领的尸骨,那都是山神娘娘招走的伥鬼,还有人说在雨夜看见过百鬼夜行,最后消失在深山里,再也没出来过。”

  曲伶儿青天白日里打了个寒颤,捋捋胳膊上的鸡皮疙瘩,“苏,苏哥哥,咱们还是说案子吧,别说这什么伥鬼了。”

  苏岑摊摊手,“有人证,有物证,还有人认罪,还有什么好审的,这陆小六本就是个死刑犯,看来是阎王老爷不放人,谁也留不住。”

  “哦。”曲伶儿垂下眉目,趴在桌上,“这跟田平之的案子,跟暗门有什么关系啊?”

  苏岑阖上书站起来,“我现在也说不上来,但陈大人把这件案子通过这么曲折的方式留下来定然有他的道理。”

  而且这个时间,距离林平之案过去不过几个月,这期间陈光禄是查到了什么,才从京中辗转到了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?

  这案子到底是有什么稀奇之处,见不了官方卷宗,只能通过这种奇闻轶事存留下来?

  见苏岑又开始神游天外了,曲伶儿收拾碗筷悄悄退了出去,临走时轻声道:“离天亮还有个把时辰,你歇息会儿吧。”

  也不知人听没听见。

  接下来几日,苏岑又分别找了有关陆家庄及陆小六的一些线索,皆是一无所获。尤其是陆家庄,自陆小六那事之后,别说命案,就连小偷小摸邻里纠纷等鸡毛蒜皮的事儿都没再出现过,整个村子像是游离于大周司法之外,再无只言片语的记载。

  不过倒也不是全无所获,书房走水过后没几天,张君捏着一块水头不错的玉坠过来问苏岑是不是他丢的,打扫书房时从余烬里找出来的,不是张府的东西,这才猜测是不是苏岑进去救书时不慎落下的。

  苏岑不说是,也不说不是,只道一句:“冰花芙蓉颜色改,云端轻絮玉天成”,便将那块坠子拿到了手。

  苏岑握在手里端详了良久,此玉名为冰花芙蓉玉,属于少见的粉色玉种,内有通透的冰花纹路,其颜色会随着佩戴时间而逐渐加深。

  也正是因为如此,此玉多为女子佩戴。

  他之前一直以为是有人追踪他到了张府,如今看来也不尽然。没人会出来杀人放火还带着块坠子,此人极有可能就出自张府内院,听说他要借书,便把书房烧了,还不知道他要借的是哪本,不然也不会烧了半天一套《陈氏刑律》还没烧完。

  那这人出现在张府是必然还是凑巧?若是必然,耳目遍布朝廷命官家中,这人到底想干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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